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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发布时间: 2015-11-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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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近日,兴隆县编委会下发了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对全县各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责进行整合,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在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子,增加不动产行政管理职能。同时成立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股级),将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承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草原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该中心,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以县国土资源局为召集人,县住建、农牧、林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交流有关情况,共同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