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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出台市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

时间: 2015-11-11 作者:辛集编办

     为更好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落实省政府“517”部署,加快建立服务型政府进程,近日,宿迁市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用以规范和指导该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据悉,该市2014年制定出台《宿迁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揭开了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序幕,今年该市又公布了《宿迁市市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截至目前,该市财政安排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点项目51个、资金达1.56亿元,比去年增加了22个项目和7044万元资金,分别增长了75.9%和81.9%,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由去年的14个增加到22个。

  《宿迁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努力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加快政府由养人办事向购买服务转变的进程。

  方案明确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范围、指导目录、程序及方式、资金安排及支付等内容,要求各购买主体按照实施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加快编制实施方案,推进项目执行。

  方案重点强调了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各购买主体要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事前、事中、时候实施全程绩效目标管理,必要时引入第三方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