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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念好“三字经”扎实推进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4-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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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是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按照省委、石家庄市委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新乐市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学”字当头、“研”字当前、“动”字当先,扎实稳妥推进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

一、“学”字当头,吃透领会改革精神

市委编办认真学习研究省委《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实施意见》《乡镇和街道职能体系框架》《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强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石家庄市委《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机构编制指导意见》以及省、市领导讲话,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分别组织12个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探讨,沟通改革事宜,对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下沉审批服务事项、执法事项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新乐实际,全面梳理汇总贯彻落实改革精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条逐项列出需要上级解答的政策和事项,确保吃透精神,把准方向,为指导推动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打牢政策理论基础。

二、“研”字当前,全面深入调研摸底

按照上级要求和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委编办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改革人员摸底工作的通知》,逐乡镇、街道全面摸清各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编制情况和辖区人口数、现有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现状(现有在编在岗人数、被借调人数、长期不上班人数、劳务派遣人数),并形成台帐,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委编办牵头,组织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市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对照省、石家庄市的《指导清单》进行研究梳理,提出意见建议市行政审批局三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积极向上问计,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新乐市84项《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34项《乡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司法局本着“能放尽放,能收尽收”的原则,充分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与其他县市联系沟通、积极向石家庄市司法局问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梳理形成新乐市42项《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为全面开展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方案储备。

三、“动”字当先,精心谋划组织实施

为扎实推进全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市委常委会、编委会专题研究了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对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成立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专班,下设6个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全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的组织推进和工作指导;建立改革周调度、周报告制度,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改革进展情况;建立市级党政领导包联乡镇和街道改革责任制;制定印发了《新乐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改革工作,明确了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了涉改部门工作分工。在市委统一领导下,重点围绕“三个下沉、两个平台”,集中精干力量,实施改革攻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各自实际出台管用政策。在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中,新乐市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亲自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组织部长担当改革重任,一线指挥;工作专班全面梳理改革任务,逐项拉清单、列台账、分责任、定时限,制定改革施工图,倒排工期,逐项销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清零式落地,确保稳妥推进改革工作,统筹做好改革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来源:新乐市编办
责任编辑:新乐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