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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编委办坚持“三项制度”促进干部队伍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 2017-09-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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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编委办

坚持“三项制度”促进干部队伍能力提升


一是学习评比制度。为提升机构编制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学习制度、定期培训制度和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制定详细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学习目标和具体措施。要求机关干部除坚持参加每周五下午机关集中学习“雷打不动”外,还要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认真搞好自学,规定必学内容和课时要求。要求每人每天保证一个小时以上的自学时间和写作训练,每月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总结汇报会;每年进行一次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并将日常学习情况和年终考试成绩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目标管理制度。为激发大家奋发进取、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工作业绩评比展示制度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规章制度。年初根据上级机构编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将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每名干部,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完成时限和奖惩办法。同时,每个月制定当月的工作计划,并对上个月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总结经验并查找不足,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通过业绩展示台进行公示,编办机关考核小组根据每个科室、每名干部的目标完成进度和运行情况,及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工作落后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是民主评议制度。每名机构编制干部每月到乡(镇)、市直部门调研5天以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件以上,每月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对机关干部每年进行两次民主测评,每年采取调查问卷和座谈等形式,让工作关联度高的市直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和机构编制干部的整体素质、社会形象和工作作风等进行民主测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外公布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对社会形象不佳、测评中群众满意度不高的机构编制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2017年以来,通过民主评议、民主评价,共接受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0余条。

来源:新乐市编办
责任编辑:新乐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