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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唐县委编办规范事业单位年报告程序

发布时间: 2019-07-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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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唐县委编办规范事业单位年

报告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了保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已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报告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办对年报告程序进行了如下规范:   

(一)事业单位办理2019年度年检须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或图片登录,在“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按有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请各单位务必按相关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对填报内容虚假、敷衍了事的以及无资产负债表和未按规定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三)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系统将其冻结。办理期间每周三之前上传,周五可查阅上传情况。
   
(四)县直各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请通知所属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年度报告事宜。

(五)办理年报告期间,未办理变更事项的单位应先办理年报告,再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变更登记。

 

来源:行唐县编办
责任编辑:行唐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