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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区委编办助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时间: 2020-12-01 11:45:14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今年以来,南和区委编办紧紧围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了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提高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基层治理保障。

一、优化力量配置,加强队伍建设。

推行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一是核定编制组建队伍。全区共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8支。全核定执法人员编制总数83名,确保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人员编制数量均不少于10名使下放执法职能与执法力量相匹配,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二是赋予执法权限。按照省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87项内容全部下放,确保乡镇“接得住”、“管的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三是理顺职责关系。依据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并公布“乡镇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界定区级有关部门与乡镇的执法事项,避免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挡。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抽取骨干强化培训。协助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两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由区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司法局等单位选派业务骨干,结合工作实际经验做法进行了详细培训。二是组建平台掌握动态。组建执法人员微信群,要求各乡镇每月底上报本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动态。三是现场考核熟知业务。区直有关领导不定期走访乡镇,现场问答执法队员了解执法事项情况熟知度,并查看巡查台账及文书。

三、规范办公设施,提升执法形象。

加强了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新形象。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要适用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明确专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内容、格式进行审核,确保案卷质量符合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委托乡镇执法的,要按照委托行政执法机构的要求适用相应文书,并做好日常巡查台账记录等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礼仪。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着装规范、标识齐全、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性语言,禁止暴力执法。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或作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解决了8个乡镇执法队办公场所,配备了服装60套、执法仪30台,统一制定了执法车辆标识

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建立完善执法监管体系推进流程规范合理公开,推动监管深入细致,保障执法规范高效。一是整合执法事项梳理成册。全面梳理执法事项90项,其中3项为乡镇现有事项,按照所属领域、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汇编成册,形成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手册。二是执法制度流程墙上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上墙,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上墙公示,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公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把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区政府公开网站综合执法专栏进行公示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的规范化,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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