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和区委编办紧紧围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了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提高了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基层治理保障。
一、优化力量配置,加强队伍建设。
推行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一是核定编制组建队伍。全区共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8支。全区核定执法人员编制总数83名,确保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人员编制数量均不少于10名,使下放执法职能与执法力量相匹配,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二是赋予执法权限。按照省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87项内容全部下放,确保乡镇“接得住”、“管的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三是理顺职责关系。依据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并公布“乡镇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界定区级有关部门与乡镇的执法事项,避免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挡。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为切实提高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抽取骨干强化培训。协助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两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由区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司法局等单位选派业务骨干,结合工作实际经验做法进行了详细培训。二是组建平台掌握动态。组建执法人员微信群,要求各乡镇每月底上报本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动态。三是现场考核熟知业务。区直有关领导不定期走访乡镇,现场问答执法队员了解执法事项情况熟知度,并查看巡查台账及文书。
三、规范办公设施,提升执法形象。
加强了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新形象。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要适用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明确专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内容、格式进行审核,确保案卷质量符合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委托乡镇执法的,要按照委托行政执法机构的要求适用相应文书,并做好日常巡查台账记录等。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礼仪。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着装规范、标识齐全、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性语言,禁止暴力执法。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或作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解决了8个乡镇执法队办公场所,配备了服装60套、执法仪30台,统一制定了执法车辆标识。
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建立完善执法监管体系,推进流程规范合理公开,推动监管深入细致,保障执法规范高效。一是整合执法事项梳理成册。全面梳理执法事项90项,其中3项为乡镇现有事项,按照所属领域、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汇编成册,形成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手册。二是执法制度流程墙上公开。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上墙,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上墙公示,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公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把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区政府公开网站综合执法专栏进行公示,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的规范化,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