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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委编办“三个到位” 扎实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时间: 2019-12-31 16:28:16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9〕106号)要求,我办积极组织、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清单动态调整公开,并作为首批地级市与中央编办进行了数据对接,为部门依法、正确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任务部署到位。我办积极协调运作,联合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统一制定清单“模板”,明确清单要素的梳理标准,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时,为确保动态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与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组建清单动态调整“微信群”,随时对梳理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并定期通报梳理审核进度。

是强化确认审核,部门规范审查到位。根据职责合理确定审核部门的分工,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负责对各部门报送的权力清单进行审核,市委编办负责对各部门报送的责任清单及其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行审核,三个部门同步做好对县指导各单位报送清单审核完成后,印发专门通知,组织各单位对“两个清单”进行互相审核确认,有力避免了职责交叉、越界漏项的问题,确保各单位清单事项准确、规范。通过部门自行梳理、部门联合审核、反馈审核意见、部门修正确认、会议研究等环节,实现审查贯穿始终、环环相扣,保证“两个单的规范性、完整性、权威性

是做好对照衔接,事项调整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简政放权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逐项进行调整,确保各项权力和责任事项划转调整有序、不断档。同时,以此次“两个清单”动态调整为契机,积极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切实提高“三定”规定与“两个清单”的协同性,初步实现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有力推动了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经梳理调整,市本级共梳理35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2641项,责任事项408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28项。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