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通知》的要求,市委编办深入研究政策、强化督促指导、全面摸底调查,扎实做好了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政策。认真学习研究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明确了《条例》关于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二是全面摸底调查。专门拟定了表格,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摸清了全市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对19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导,印发了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严格落实《条例》和机构改革方案,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设置相应内设机构,配备与职责相适应的编制和人员。目前,全市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机构设置比较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