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纪检监察派驻监督,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要求,市委编办积极沟通协调、科学拟订意见、及时研究批复,圆满完成了19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改革过程中,一是积极沟通协调。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市委编办及时与市纪委监委多次沟通协调,研究有关政策,掌握具体情况,为改革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科学拟订意见。根据市纪委监委和各县(市、区)委编委上报的请示,按照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的原则,拟订了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意见,报经市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三是及时研究批复。根据市委编委会议定意见,及时印发各县(市、区)改革批复文件,保证了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此次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了党的全面领导,完善了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