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控金融领域风险事关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委编办扎实做好加强县级金融监管力量工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为深入推动做好我市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市委编办严格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切实做好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工作。一是明确要求。市委编办专门印发通知,对《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的有关议定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县(市、区)抓紧完成专职人员配备工作。二是全面摸底。对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内设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了县级金融监管机构和人员情况。三是重点督导。针对部分县(市、区)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要求相关县(市、区)按照市委要求及时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县(市、区)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工作,确保市委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