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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关于规范实名制系统部分数据指标的通知

时间: 2019-02-27 16:49:50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提高数据的规范性与准确性,对部分数据指标进行集中审核规范,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对基础教育类事业单位进行审核规范。重点对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三类基础教育类事业单位的“行业类别”、“编制数”、“经费形式”等指标进行审核规范,确保填报准确无误。可通过系统“事业单位查询”功能进行查验。

二是对部分政法专项编制填报进行规范。根据实际对非政法类机关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和政法类机关使用行政编制情况进行规范填报。我们将以实名制系统数据为依据向省委编办报送政法专项编制调整情况。

三是及时完善实名制系统机构数据。要按照新“三定”规定录入机构信息,未印发新“三定”规定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录入机构信息。

以上工作各县(市、区)委编办要及时布置,确保3月底前完成,以月报形式报市委编办。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