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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深化三项改革释放持续发展动能

时间: 2020-12-30 18:00:33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近两年,宁晋县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坚持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执政效能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好机构编制顶层设计职能,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乡镇街道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保障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动能。

一、以科学协调高效为重点狠抓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一是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为目标,持续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促进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实现真正融合,协调解决住建、城管、工信、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职责归属问题,理顺调整部门职责110项,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二是全面抓好党政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大力优化内部管理运行,切实在调职责、优流程上出硬招,真正做到“脱胎换骨”,发生“化学反应”。26个政府工作部门全部规范和完善了权责清单制度,制定了服务和工作流程,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原则,动态调整部门3906项行政权力事项、302项行政责任事项,全县“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将县行政审批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在加大行政编制支持的基础上,调剂全额事业编制23名用于审批大厅建设,整合全县各部门与企业审批、民生服务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由以往的各部门“分散审批”转变为在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全县231个审批事项原来涉及23个部门、23枚公章,如今全部集中到县行政审批大厅,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到底”。好效能带来新发展,2020年全县列入省市重点项目38个,总投资239亿元,省重点项目数量和投资额连续四年全市第一。

二、以推进转变职能为重点狠抓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以推进乡镇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优化发展环境的职能转变为工作重心,优化机构设置,盘活编制资源,理顺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统一设置“4办、1队、2中心”7个必设机构,因地制宜设置退役军人、综合指挥、综合文化、物业监管、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等工作机构,从机构设置层面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着力构建简约高效阳光便民的基层治理体制和服务机制。改革后,全县17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高标准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专门编制66名,下沉审批服务事项84项,公共服务事项34项,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厘清乡镇和街道与县直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了明晰县乡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创造性推出了界定县乡审批、执法、服务、责任的四张清单,从制度层面为基层减负,让乡镇街道能够严格按照职能定位和《职责清单》进行履职,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服务、抓优化发展环境上来。属于乡镇的事权,要落实属地责任;对需要由乡镇和街道协助完成的工作任务,主要责任由县级部门承担。部门需委托或交由基层办理的职责事项,严格履行职责准入制度程序,充分听取乡镇和街道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三是推进基层党建、组织、服务、信息化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将为民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创新打造了全县364个农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让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审批和民生服务,全面提升了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以提升执法效能为重点狠抓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凝聚发展合力

一是深化市场监管、农业、交通、文化四个重点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了四个领域的“局队合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二是根据省指导清单和市推进落实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精神,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和企业群众急需的行政执法事项85项分两批赋予乡镇和街道,实现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为优化基层营商环境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将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相衔接,制定并公布《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乡镇和街道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精准界定执法事项,避免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档,通过建立乡镇和街道与上级职能部门之间衔接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的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执法效能,营造良好基层营商环境。四是整合基层站所、分局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在各乡镇、街道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名称和挂牌标识,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县共组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7支,核定执法人员编制171名,基层执法力量显著增强,保驾护航作用显著提升,基层发展合力逐步形成。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