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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位一体”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精神

时间: 2018-10-08 13:26:04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我办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要求,从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强化交流、学践结合个方面,努力学习《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相关内容,不断增强法治观念,积极提升依宪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自学习活动开展以来,我办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办主任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宪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并做好学习活动督导检查工作,全力确保学习活动有序推进。

二、明确计划,加强学习为确保学习活动落实落地,我办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将学习责任细化到人,并从《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宪法》的贯彻实施两方面,结合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比进行了深入解读和辅导,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丰富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我办理论知识学习的重点内容,把每周五确定为宪法专题学习日,全力确保每名干部充分认识和理解此次宪法修改的目的及意义,为认真贯彻依宪行政、全面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推进学习宪法和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相结合。

三、强化交流,保障成效。为实现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我办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活动,要求每名干部谈学习、谈认识、谈心得、谈体会。活动中还就宪法知识进行了随机问答,考察宪法学习效果,增强干部学习宪法的兴趣和信心。此外,我办还充分运用互联网,创新学习方式,不定期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分享宪法学习相关文章,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工作理念,努力使宪法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宪法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立足本职,学践结合。以此次学习贯彻宪法活动为契机,我办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行政自觉性,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从严要求全体干部立足岗位职责,遵守机构编制规章制度,规范相关业务审核权限和程序规定,并紧密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法院、检察院上划改革等实际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力量,完善法制机构,优化执法资源、创新执法方式,为法制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机制体制保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