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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面镜子”完善调研评估工作

时间: 2018-05-23 16:46:29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为推动机构编制决策部署事项及时贯彻落实,强化机构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深入了解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执行情况,我办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20个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评估工作。

一是精心准备,用好“潜望镜”。为切实搞好调研评估工作,我办组织20个县(市、区)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了自评自查,通过查看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审核自查报告等方式,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汇总。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调研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调研评估的时间安排、调研内容、方法步骤等具体事项,提出了调研评估的具体要求。

二是创新方式,用好“放大镜”。为确保核查结果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我办积极完善工作方法,充分用好“放大镜”,对准问题,找准焦点。我办针对调研评估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特点,从小口切入,以小见大,围绕一个问题重点发力,集中力量,对核心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坚持点面结合、精准实施。

三是严格程序,用好“显微镜”。为突出工作实效,调研工作始终围绕一个”字,严格按照座谈了解、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的程序实施,认真听取有关情况介绍,深入细致地与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并仔细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全面了解机构编制方案是否及时、准确、高效运行,及时发现在机构组建、人员及班子配备、职责履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机构编制最大作用奠定基础。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