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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集中 执法重心下移

时间: 2017-04-06 14:46:33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邢台市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在坚持“问题导向、精简效能、积极稳妥、执法下移、市场运营”五项原则基础上,通过整合城市管理领域有关机构,优化城市管理职责配置和执法队伍综合设置,初步构建了权责一致、界线清晰、运转顺畅、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和执法体系。目前,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正式挂牌运行。

(一)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有的放矢瞄准问题搞设计,把研究解决问题贯穿职权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始终。通过解决市区城管执法职责交叉、部门衔接不畅、边缘区域管理执法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管理运行高效、执法文明规范的管理体制。

(二)坚持精简效能,编制只减不增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调配机构和人员编制,实行内部挖潜。在不增加市级人员编制总量的基础上,整合职责和队伍,减少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能,实现职责体系和机构设置相统一,经费、人员和事权相适应。如市建设局承担的供热、供气和城区防汛等有关职能划转至市城管局的同时,将市建设局承担上述职能的邢台市城区防汛办公室、燃气供热管理科及其人员编制一并划转至市城管局。

(三)坚持积极稳妥,按时保质推进按照“成熟一项,移交一项”的原则,制定实施职权调整交接的方案计划,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结合实际,有序整合市级执法机构,逐步归并市级执法职能,分2步集中行政处罚权:第一步集中行使12方面行政处罚权,共163项;第二步随改革工作的进程,逐步集中其余行政处罚权。

(四)坚持执法下移,充实基层力量充分发挥现行市级执法优势,实行市一级执法体制,执法重心下移到区(县)、街道(乡镇)。在市级编制总量内为基层调剂增加全额事业编制,用于充实基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力量,解决小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边)村等边缘区域执法力量不足或空白问题。

(五)坚持市场运营,提高管理效能通过PPP、特许经营权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减轻城建资金压力。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原则,对现有环卫、市政、园林等管理要素积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按照“环卫先行”的原则,对市区环卫逐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从而提升作业标准,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