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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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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委编办“三个强化”不断提升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时间: 2020-09-25 17:28:29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机构编制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工作效果将直接影响到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临城县委编办紧紧抓住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党政机构改革等工作契机,扎实做好登记档案管理等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全面推进登记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归档在日常业务工作中,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登记档案的资料收集和分类归档,坚持档案归集与日常工作业务同步,及时做到业务办结即时整理归档。对每个机构的档案进行查缺补漏,加大日常登记管理收集管理力度,确保入库档案的齐全完整规范。与机构编制相关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包括编委(办)文件、机构改革文件、党委政府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批文件、事业单位登记形成的文件、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材料、机构编制核查形成的材料等,冗余的材料要清除出去,如果发现有些事项没有档案文件记录,要采取人工记录方式并经由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归档,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二是强化建设。对所有登记档案实行“一档一盒”,按照“统一的档案盒、统一档案柜”标准,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序、装订。档案柜、档案盒要求保持干净整洁,破损的档案盒及时更换。对档案材料按照不同登记事项分类,并全部打印目录,其中将资料不齐、内容不全的档案进行认真登记,为后续材料的催要、电子档案的完善做好准备,确保每个登记档案全部达到“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编号统一、存档规范”的归档要求。

三是强化管理。明确档案管理各项规定和档案工作人员职责,严格按照防火、防潮、防虫等要求,专门存放登记管理档案。同时规范档案内部查阅程序,部门(单位)需查阅、复制档案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经县委编办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按程序办理,坚持按照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规范登记管理,有力推动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通过精准发力推进登记档案优化管理措施,确保每一份登记档案资料都能随用随查,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