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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建立行政权力...

发布时间: 2015-07-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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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完成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县政府就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先后于2014年的10月份和2015年初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献政办字【201468号)和《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献政办字【201510号)。经过半年多的工作,完成了“两个清单”的梳理、审核、确认工作,同时完成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审核工作。

一、 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推行权力清单的主要目的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更好的服务社会公众,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纳入权力清单制度实施范围的部门共33个,包括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列入党群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权力清单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划分11个类别。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并编制流程图。

在行政权力梳理、审核过程中,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三类事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进行了清理调整,先后取消了行政监管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按规定对相关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规范。经过审核确认,我县33个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共2837项(见附表)。其中,行政许可166项,行政处罚2268项,行政强制54项,行政征收37项,行政给付46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38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115项,其他类104项,编制流程图313个。

二、 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

推行责任清单的主要目的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纳入建立责任清单的部门与权力清单的范围相一致,共33个部门。责任清单内容包括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四部分。其中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以表格的形式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并落实到责任股室。

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审核过程中,严格审核标准,统一审核口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确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依法依规取消、下放、保留部门行政权力,确定部门职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职责,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核,并由各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印章予以确认。

“两个清单”经县政府审定后,通过县政府及部门网站、服务窗口等方式和载体向社会予以公开。

 

 

                                                           2015年6月25

 

来源:献县编办
责任编辑:献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