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权力清单
时间:Dec 30, 2017 2:53:32 PM 作者:文安县编办
表一
行政权力 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 主体 |
承办 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许可 (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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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文安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
办公室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 第十三条。 |
社团组织 |
60个工作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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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文安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
办公室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 |
社团组织 |
30个工作日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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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
文安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
办公室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社团组织 |
30个工作日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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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
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
文安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
办公室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社团组织 |
60个工作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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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 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处罚种类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处罚 (2项) |
1637 |
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
县民宗局 |
办公室 |
《宗教事务条例》第40、41、42、43条;《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50、51、52、53、54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没收违法所得、取缔非法活动 |
15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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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 |
对清真食品市场及企业的监管 |
县民宗局 |
办公室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6、7、8、9、11、17、18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罚款、摘除清真标识物 |
15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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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行政权力 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确认 (1项) |
614 |
公民民族成份的确认、变更 |
文安县 民宗局 |
办公室 |
《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成份的规定》 |
公民个人 |
3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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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
行政权力 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 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监督 (2项) |
857 |
清真标识物 |
县民宗局 |
办公室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6、7、8、9、11、17、18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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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 |
未经审批的宗教活动 |
县民宗局 |
办公室 |
《宗教事务条例》第40、41、42、43条;《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50、51、52、53、54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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