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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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权力清单

时间:Dec 30, 2017 2:48:33 PM 作者:文安县编办

表一

行政权力

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许可  9项)

0197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用地规划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二十工作日

 

0198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市政规划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二十工作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2017]33号《关于做好廊坊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0199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村镇规划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个人

二十工作日

 

0200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用地规划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

二十工作日

 

0201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市政规划股

《城市供水条例》(19947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

二十工作日

 

0202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4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

二十工作日

 

0203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4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二十八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十工作日

 

行政许可  9项)

0204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4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三十五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十工作日

 

0205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市政规划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五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5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

二十工作日

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事项

表二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处罚种类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处罚

1项)

1617

对于擅自改变规划的处罚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执法监察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取得规划许可的所有人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法定时限

 

 

表九

行政权力

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监督

1项)

 

852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建设单位、个人

二十工作日

取消后调整到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