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建设局责任清单第一部分
时间:Jul 28, 2016 5:40:30 PM 作者:文安县编办
文安县建设局责任清单
(共30项)
(其中:部门职责12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2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2项)
2015年6月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股室 |
备注 |
1 |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我县有关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市的经济政策,拟定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勘查业、建设机械制造业的有关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 |
负责拟定建设行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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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工作。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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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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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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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
村镇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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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
工程质量监督与建筑市场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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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
市政工程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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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勘查业、建设机械制造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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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设计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论证、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建筑节能、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管理全县建设技术市场。 |
拟订全县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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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引进推广建设科技成果。 |
质量监督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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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监督管理建设领域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
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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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工作 |
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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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
负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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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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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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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可以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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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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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信访调解工作。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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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股室 |
备注 |
4 |
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监督工程建设程序的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审查、施工的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工作,指导规范和综合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设单位建设管理机构的业务、技术管理和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与有关部门协商拟定建设工期定额、工程造价、投资结算指标;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域外或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全县建设领域行政违法案件。 |
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投标等工作。 |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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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开工条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工程质量监督与建筑市场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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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工作。 |
质量监督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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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过程及各方主体的行为并负责验收备案。 |
质量监督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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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优质工程的核验、推荐工作及本地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
质量监督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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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安全工作。 |
安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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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本县建筑安全生产检查、人力伤亡的调查处理,建筑职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 |
安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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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备案。 |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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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监理企业的主体行为。 |
工程建设监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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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有关部门协商拟定建设工期定额、发布造价、工程造价、投资结算指标。 |
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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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筑工程设计咨询工作。 |
建筑工程设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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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处理、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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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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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及工程款按时拨付的问题。 |
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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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具体实施对建筑市场管理相对人的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
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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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具体实施对建筑市场管理相对人违法案件的立案登记、调查取证和处罚决定做出后送达执行情况。 |
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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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范围内在建工程日常巡查工作。 |
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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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行政管理相对人不良行为记录登记、监督工作。 |
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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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协助全县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勘察设计、城市综合开发、建筑机械和城建设备生产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机械、设计、市政公用和城建设备生产行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
协助全县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勘察设计、城市综合开发、建筑机械和城建设备生产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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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建筑机械、设计、市政公用和城建设备生产行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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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股室 |
备注 |
6 |
负责编制县城供热、燃气、市政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区公共景点的建设和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编制县城供热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
市政工程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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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县城燃气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
市政工程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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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市政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
市政工程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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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城区公共景点的建设和保护监督管理。 |
市政工程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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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指导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工作。 |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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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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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各项人民防空预案、保障防护方案。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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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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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县人民防空行动的实施、组织人防专业队的行为,做好人民防空的各项保障。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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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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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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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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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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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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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股室 |
备注 |
8 |
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管理建设行业对外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 |
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
市政工程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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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建设行业对外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 |
文安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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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负责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监督、管理、审查备案工作。 |
承担全县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审核及接收长期、永久保存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并做好城建档案的保管、利用和开发工作。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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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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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筑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监督、管理、审查备案工作。 |
建筑工程设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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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指导全县城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推动城镇建设的改革与发展。 |
组织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建设工作。 |
村镇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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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
村镇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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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指导各乡镇建设工作。 |
协调村镇建设相关工作。 |
村镇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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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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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建筑工地民工工资管理 |
人社局 |
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对拖欠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
某工程,因工程款问题,导致民工工资拖欠,建设局积极协调督促施工单位支付民工工资。按照规定,劳动社保部门对企业支付工资行为进行了检查,按有关规定对该工程企业处以罚款。 |
建设局 |
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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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工地噪声污染 |
建设局 |
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群众投诉某工程项目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施工到凌晨。建设局经过调查,群众投诉的情况属实,依法对该工程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我局也告知投诉人,可以依法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对该工程企业进行处理。 |
环保局 |
负责对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进行审核;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