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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任清单第一部分

时间:Jul 28, 2016 5:16:11 PM 作者:文安县编办

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任清单

(共50项)

(其中:部门职责 13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21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5项)

 

 

 

 

 

 

20156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负责全县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组织协调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

法制科

 

组织指导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法制科

 

组织指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及相关事项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

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

 

规范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和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

市场维权科

 

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商品(不含食品)质量监督的办法措施

市场维权科

 

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工作措施

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负责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广告经营审批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办法措施

企业监督管理科

 

拟订规范全县维修市场秩序的办法措施

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组织全县工商系统信息化规划,数据管理及统计,网络、数据安全与维护

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

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驻辖区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组织指导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工作

注册科

 

承担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

注册科

 

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企业监督管理科

 

组织指导全县企业名称核准工作

注册科

 

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设管理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注册科

 

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登记注册事项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企业监督管理科、注册科

 

3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承担指导网络市场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性网站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组织指导网络市场经营者信用监管,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案件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及监管技术研究与应用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组织指导网络市场申诉举报的受理办理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组织指导全县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维修及售后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4

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除外),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负责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商品(不含食品)质量监督的办法措施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负责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不含食品)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发布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及消费警示。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规范商品售后服务,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受理、督办、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申诉举报工作;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及消费相关信息分析、公开工作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组织全县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打造服务社会的品牌窗口,构建消费维权的枢纽平台。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消费者协会

(事业单位)

组织开展消费调查,对消费行为、消费趋势等问题进行研究,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消费者协会

(事业单位)

组织商品和服务的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消费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消费者协会

(事业单位)

对商品和服务开展消费评议活动,根据评议结果推荐消费者满意产品

消费者协会

(事业单位)

根据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消费者进行消费体察、体验

消费者协会

(事业单位)

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防止消费侵权问题发生或漫延

消费者协会

(事业单位)

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消费者协会

(事业单位)

5

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负责规范直销、禁止传销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依法监督管理和规范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承担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等工作

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6

根据授权负责全县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负责组织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监督管理直销和禁止传销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7

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的工作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8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承担管理拍卖行为的工作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9

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10

组织指导全县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培育推荐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负责广告业发展规划和广告监督管理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查处违法使用行为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商标管理,组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保护商标专用权行为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11

组织指导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信用分类管理

企业监督管理科

 

 

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

市场维权科(文安县12315指挥中心)

 

组织指导全县工商系统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及抽查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县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分析工作

注册科

 

组织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科、注册科

 

负责登记范围内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公开工作

注册科

 

12

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

企业监督管理科

 

13

组织指导消费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民用品维修行业协会、商标协会、广告协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

 

 

 

 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

     2.由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填报人: 王艳红            填报时间:2015624       联系电话:522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