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27 点击次数:?
中共望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依法设立登记并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检查事项
对被抽查的事业单位法人,主要检查下列事项:1.单位名称及印章使用情况;2.单位住所情况;3.经费情况;4.人员情况;5.业务开展情况;6.事项变更情况;7.年度报告情况;8.其他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7月和12月份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次抽查比例为事业单位法人的1%。具体检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实施。
四、抽检程序
(一)确定抽查对象。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北省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规定,每次按1%的比例,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个单位,再从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确定1个单位,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已检查过的单位不再计入下次抽检基数。抽查对象确定后,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被检查单位和举办单位,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抽查通知书》。
(二)抽取检查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予回避。
(三)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信息、现场查看等方式,现场填写《望都县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事业单位公章予以确认。无法取得签名、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四)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并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通过“望都县机构编制网”对外公开。
五、结果运用
对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视情况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改正,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对涉及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中共望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批次 |
实施单位 |
检查 方式 |
抽查 数量 |
抽查 时间 |
抽查内容 |
第 一 次 |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随机 抽查 |
2 |
7月底 |
1.单位名称及印章使用情况 2.单位住所情况 3.经费情况 4.人员情况 5.业务开展情况 6.事项变更情况 7.年度报告情况 8.其他情况
|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专项 检查 |
1 |
7月底 |
||
第 二 次 |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随机 抽查 |
2 |
12月底 |
|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专项 检查 |
1 |
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