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望都县机构编制网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望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发布时间: 2018-10-29 点击次数:?
【字体:

           

望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

       (2018-2022年)               

 

为全面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活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市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以及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按照“五个为”“六个一”要求,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秩序、服出便利和品质,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市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企业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望都乘势崛起提供强大动能。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在企业设立、项目审批、群众办事、降低成本、强化监管、网上服务等方面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确保望都投资环境和行政效率得到根本性改善提升,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一)企业开办时问进一步缩短。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更加简化,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底前,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2022年底前,结合实际进一步压缩时间。

(二)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审批时间大幅压缩。2019年上半年底前,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2020年底前,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基本建成与全市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22年底前,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更加科学、便捷、高效,审批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三)群众线下办事进一步便捷。2018年底前,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斤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22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窗”分类受理,高频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企业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等逐步降低,企业负担持续减轻,盈利能力明显增强。2018至2022年,每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5700万元,5年降低2.85亿元左右。

(五)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场环境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到2018年底,随机抽查比例(抽查检查对象数量占监管对象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监管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到2020年底,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4%,多头监管、重复执法基本消除,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到2022年底,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监管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形成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格局。

(六)网上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基本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2018年底前,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前,可办率不低于70%。2022年底前,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外,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平台办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实施“清权、放权、减权、晒权、优权”专项行动,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实施精准协同放权,该取消的及时取消,优化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推行标准化和清单管理,持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取消下放的事项,1个月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加强对基层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

2.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子项一编码、一流程一规范”要求,编制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到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覆盖,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到2020年,争取创建成省级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试点县。(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编委办、县政府办)

3.健全清单管理体系。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调整规范已经编制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等各类清单,2019年底前完成调整。落实国家、省、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望都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除国家法律政策禁止、限制的行业、领城、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扩大清单覆盖范围,2020年底前形成完善的“综合清单十专项清单”管理体系,2022年底前,编制公开全县权责事项清单通用指导目录。(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法制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部门)

4.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城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2019年底前,建立全县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全部进场交易,实现网上展示、竞价、中标、评价,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到2022年,基本实现中介服务机构由资质管理向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信用监管模式转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编委办、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

5.优化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深化县行政审批局改革,优化运行模式,2019年上半年底前完成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全部向行政审批局划转,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健全县级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快构建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编委办)

(二)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实施“项目审批80天”专项行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力争到2022年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政府审批时间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

1.实施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分类细化审批流程,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2019年上半年底前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等部门)

2.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清理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整合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资源、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18年底前向社会公布。逐步取消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人防办)

3.探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2020年底前,借鉴雄安新区、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威县、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等地开展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试点经验,扩大企业投资项目决策自主权,企业按规定作出承诺后,实行“先建后验”,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在投产前完成即可。(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部门)

4.实施区域评估评价。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估评价环节,不再实施区城内每个独立项目的重复评价,在开发区开展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统一推行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区域评估,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评价。(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人防办、县科技局、县气象局)

5.提升投资管理法治水平。完善政府投资全过程监管制度,待国家和省市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和相关办法后,及时制定出台望都县政府投资条例实施办法,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监管制度,及时衔接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办法,研究制定我县实施办法,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法制办)

(三)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实施企业开办提速专项行动,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环节,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到2022年底,全县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发票领取时间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

1.深入开展“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巩固“五十五证合一”成果,最大限度整合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2020年底前借鉴市推广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区经验,实行持照即可经营,彻底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局)

2.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2018年底前放宽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除特别规定外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到2022年逐步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提高企业公章制作效率,2018年底前,公章制作单位印章刻制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同时,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

3.优化新办企业办税程序。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2018年底前,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发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望都县税务局)

4.完善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完善“多证合一”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2018年底前,将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5.优化企业银行开户程序。压缩企业开户时间,商业银行对企业申请材料审查后,对符合《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的,属备案类账户的,立即为企业开立账户,账户即时生效;属核准类账户的,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报送的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核发开户许可证,商业银行在领取开户许可证当日或下1个工作日交付企业。(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望都支行)

(四)大カ开展税费清理改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落实省企业降本减负“1500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降成本政策,采取针对性、系统性措施,合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融资、物流等成本,力争自2018至2022年,每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5700万元、5年降低2.85亿元左右,切实让企业轻装上阵。

1.落实国家减税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减税政策,统筹推进增值税改革,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自2018年5月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基础电信业等行业及涉农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望都县税务局)

2.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贯彻国家和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每年6月底前,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目录变更情况,动态调整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现行的政府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能放则放、能降则降,确保收费项目“只减不增”。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合理调整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到2022年,确保我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数量和标准均保持全市较低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规范商协会收费行为。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严禁协会商会特别是“红顶中介”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活动。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杜绝利用行政权力收费问题。2020年底前,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在部门、协会商会网站公示收费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底前建立完善的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实现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有效监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5.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降低贷款中间环节收费,整治“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行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服务收费问题。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国家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缩减企业融资链条。定期排查金融机构收费和执行货款利率情况,清理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持续规范金融机构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到2022年,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量面双增长。(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望都支行、县银监办、县工信局)

6.规范物流运输领域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科学核定、调整过路过桥费用标准。放开社会资本投资控股农村道路客运价格,2022年底前探索推进出租汽车运价市场化改革。(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五)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公用事业提质增效、不动产登记“5天出证”等专项行动,深化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社会事业发展活力,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1.促进文教体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完善文体旅游产业扶持政策,实现文体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优质资本投资发展体育产业,支持企业或个人联办运动项目、社会组织举办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实施“四医”联动改革。启动实施大学生村医项目,2019年底基本实现行政村村医全覆盖。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强化医保监管和控费作用。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压缩药品、耗材流通空间。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大健康新医疗产业,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3.推动公用事业提质增效。开展公用事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社会评价体系,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压缩企业获取水气电暖时限,到2022年,企业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主城区小型工商客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企业供水办理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企业供暖办理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部门)

4.改进不动产登记。开展不动产登记“5天出证”专项行动,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优化登记办理流程,将缴纳登记费同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合并为同一环节,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和受遗赠等复杂不动产登记、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在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2018年底前,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一般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国家税务总局望都县税务局)

(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实施“三转一提强监管”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和“互联网十监管”等,推动政府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管制型、粗放型向服务型、精细化转变,从分散型、封闭型向集约型、开放型转变,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1.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进一步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系,2018年底前,扎实做好资源整合等工作,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推动监管理念由“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把更多资源和力量放到监管一线,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局)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检查事项的全覆盖,确保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共享与运用,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动态管理“一单、两库”,全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年至少调整一次,依据法律、法规变化随时调整,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两库”。2018年,待省市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指引汇编》后,适时出台我县办法,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19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到2020年,市场监管领城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做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跨部门联合抽查基本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结果通过河北省法人库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局)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领域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制度体系和分类监管制度,健全信用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中国人民银行望都支行)

4.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探索对跨界融合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实行包容式监管,推行动态审慎监管,搭建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桥梁,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不断促进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望都支行、县市场监督局、县银监办)

5.加快推进智慧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整合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竟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公示和涉企信息等数据资源,2020年底前,建设大数据监管平台,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对市场环境强化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市场主体的监督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局、县工信局、县网信办)

6.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拓展公共资源平台交易范围,推动药品集中采购、林权交易、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等纳入统一交易平台,做到应进必进。到2020年,县级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电子行政监管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远程、实时、在线监督。建立市场主体以及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推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联动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

7.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制定政策要进行公平竟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以普惠性政策为主。2018年开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自查,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持续查处并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局)

(七)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实施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1.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推动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本级或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实名身份认证,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县漫游”。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凡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都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便利化服务。到2022年,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十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

2.推行办事“只进一扇门”。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探索实施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同机制,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集中监管。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2022年底前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编委办)

3.实施“最多跑一次”。2018年10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县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行政服务平台,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县乡村全覆盖。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2022年底前,聚焦不动产交易登记、企业投资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进一步优化系统、简化材料、精筒环节,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办结。(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编委办、县国土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有关部门)

4.精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服务创新主体,建强平台载体,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推动大中小企业、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完善“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一科技园区”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施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倍增计划,到2022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5.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到2020年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编委办、县政府办)

6.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筑,统一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合,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交换和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各部门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网信办)

7.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2018年底前,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国家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各部门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在清单之外索要证明。每年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达到取消条件的及时取消,减少保留证明事项数量。到2022年,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或网上核查反馈,信息共享方式逐步代替证明事项。(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编委办、县网信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谋划、推动落实,牵头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及时调整优化改革推进机制,强化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专题组、功能组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开展调研,及时解决问题,指导改革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县级主体责任,聚焦本地区影响改革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出一批硬招实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尊重首创精神,对各部门探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提炼、示范推广。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县(市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保护改革的积极性,让想干事的干部能干事,勇于改革的干部大胆闯、大胆试,不新激发“放管服”改革创新活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有关部门,把放管服”改革纳入重点督查台账,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大督查,定期开展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督促加快改革进度,对成绩突出的子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结合“双创双服”活动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问效,对“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因工作不落实影响工作进度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推介各部门典型改革经验,全面展现改革成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                          

 

望都县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着眼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ー半,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持续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非行政审批事项中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杭理规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对《望都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明确后置审批手续办理时限,解决好后置审批时间过长、影响生产经营问题。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编委办

3.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放宽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除特别规定外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办理企业登记,2018年底前在全试行,提高企业公章制作效率,2018年底前,公章制作单位印章刻制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

4.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2018年底前,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望都县税务

5.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完善“多证合一”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2018年底前,将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人社局

6.优化企业银行开户程序,由商业银行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企业,属备案类账户的,立即为企业开立账户,账户即时生效;属核准类账户的,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报送的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核发开户许可证,商业银行在领取开户许可证当日或下1个工作日交付企业。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人行望都支行

7.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底前,全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望都县税务局开发区管委会

8.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大幅压减办理时间。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

二、着眼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1.改革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资源、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2019年上半年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发改国土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水利局、人防办、开发区管委会

2.探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按照《关于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实际,探索进一步扩大企业投资项目决策自主权,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法制办

3.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具体实施方案,除国家政策法律禁止外都要放开,做好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法律、法规的衔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发改法制办

4.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望都县网上审批服务平合的对接和应用,推行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进一步优化整合平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审批时间不高于国家和省平均时间。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县发改行政审批局、国土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水利局

5.借鉴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审批改革经验,探索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决策水平。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发改编委办

6.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优化流程、压缩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发改行政审批局、编委办、国土局、住建局,有关部门

三、着眼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1.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

2.打造电子市民服务中心。拓展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咨询、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等一体化。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行政审批局、工信局

3.搭建服务企业网上平,建立服务直通信息化系统,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和项目主体,及时受理、解决其反映的土地、信贷、用工、用电、人才、技术等现实问题。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发改工信局

4.稳步推进级政务云建设应用,完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工信局、网信办

5.推动医疗保险等领域在不同地区间联网办理,2018年底前确保全县至少有1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加快实现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人社局、卫计局)

四、着眼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结合机构改革,调整规范已编制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等各类清单。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牵头部门:编委办、法制办,有关部门

2.深化县行政审批局改革,优化运行模式,按照行政审批局划转情况,2018年底前完成我县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向行政审批局划转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编委办、法制办,县相关部门)

3.健全级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新模式。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编委办

4.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探索实施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同机制,推行“前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实现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集中监管。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5.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挂牌上岗、AB角工作制等服务措施,提高群众满意度。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推动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编委办,有关部门

6.以服务对象为中心,聚焦不动产交易登记、企业投资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食品经营许可(开设餐饮企业)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城、重点事项,进一步精简环节优化流程、改进服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办结。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国土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部门

五、着眼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1.改进不动产登记。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优化登记办理流程,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非公正继承和受遗赠等复杂不动产登记、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外,在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2018年底前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国土局

2.学习借鉴浙江改革经验,在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并督促指导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县编委办、有关部门

3.公布县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编委办、有关部门

4.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央和省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改革部署。完成时限: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后一个月内;牵头部门:编委办

5.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加大权力承接后对基层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牵头部门:编委办、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有关部门

六、着眼实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全面落实《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取消或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坚决清理清单之外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法制办、县行政审批局、公安局、编委办

2.进一步加强对职业资格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之外,一律不得和就业、创业挂钩。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人社局

七、着眼实现再减少批涉企税费,开展“降费减负”专项行动

1.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规范政府性基金,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继续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收费目录清单,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降低企业用电用能、融资、税费等成本,力争全年降低企业成本5700万元以上。(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财政局、发改局、国家税务总局望都县税务局

2.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筒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交通局、发改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督 

3.落实国家和省减税政策,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望都县税务局

4.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面推开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规范协会商会特别是“红顶中介”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等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民政局、发改局)

八、着眼形成一套公平高效的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我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从2018年起对全营商环境进行试评价,形成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发改局)

2.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扩大行业领域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推动行业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编委办、综合执法局、法制办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抽查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和抽质量,动态管理“一单、两库”,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确保抽结果的公示共享与运用,不断提高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市场监督

4.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开展自查,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完成时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发改市场监督

5.加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加快转变监管方式,通过全统一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行政监管平台强化网上监督管理,实现行政监管由线下向线上转变。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单位:发改行政审批局、财政局

6.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监管机构的协同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招拍挂、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耗材采购等实施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发改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卫计局)

7.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领城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力度,推动重点领域认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促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落地实施。建成县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信用信息共享平信息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牵头部门:发改、人行望都支行、市场监督局、司法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来源:望都县编办
责任编辑:望都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