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更新后)
发布时间: 2016-06-30 点击次数:?
望都县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16.6.30)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 机关 |
终审决定单位 |
1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核准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7.1)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6.1)第3、7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号。2009.1.1)第35条 |
望都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单位 |
2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批准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号。2009.1.1) |
望都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单位 |
3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10.1)二十八条 |
望都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单位 |
4 |
负责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令第100号。1992.8.1)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995.9.1)第二十五、二十六、三十条 |
望都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单位 |
5 |
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土方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8.1.1)第三十六条;《河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1.7.1)第二十七条 |
望都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单位 |
6 |
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审批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号。2009.1.1)第十九条 |
望都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单位 |
7 |
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05.4.1)第四十条 |
望都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单位 |
8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审批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号。2009.1.1)第二十二条 |
望都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单位 |
9 |
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和挖掘城市管道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7.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10.1)第二十条;《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995.9.1)第二十九条 |
望都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单位 |
10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九、十二条 |
望都县 民政局 |
保定市 民政局 |
11 |
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管理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五条 |
望都县 民政局 |
保定市 民政局 |
12 |
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七条 |
望都县 民政局 |
保定市 民政局 |
13 |
爆破工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30条 |
望都县 公安局 |
保定市 公安局 |
14 |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 通行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53项 |
望都县 公安局 |
保定市 公安局 |
15 |
典当业特种行业 许可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项 |
望都县 公安局 |
河北省 公安厅 |
16 |
旅馆业特种行业 许可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6项 |
望都县 公安局 |
保定市 公安局 |
17 |
公章刻制特种行业 许可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项 |
望都县 公安局 |
保定市 公安局 |
18 |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项 |
望都县 公安局 |
本单位 |
19 |
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6条、7条 |
望都县 公安局 |
本单位 |
20 |
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安全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
望都县 公安局 |
保定市 公安局 |
21 |
城市养犬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29条 |
望都县 公安局 |
本单位 |
22 |
烟花爆竹 运输许可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56项 |
望都县 公安局 |
本单位 |
23 |
机动车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章第8条 |
望都县 公安局 |
本单位 |
24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章第19条 |
望都县 公安局 |
本单位 |
25 |
机动车审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章第13条 |
望都县 公安局 |
本单位 |
26 |
驾驶证审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章第23条 |
望都县 公安局 |
本单位 |
27 |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照申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四条 |
望都县公安局 |
本单位 |
28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章第15条 |
望都县 消防大队 |
本单位 (市级) |
2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章第14条 |
望都县 消防大队 |
本单位 (市级) |
30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 审核和消防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章第12条和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1章第4条 |
望都县 消防大队 |
本单位 (市级) |
31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第二部分 |
望都县 发改局 |
国家、省、市发改委 |
32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004】20号)中第二部分(一)(二) |
望都县 发改局 |
国家、省、市发改委 |
33 |
依法应由商务部门和原外经贸部门审批的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国家主席令第41号,自2000年10月31日起实施)第六条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国家主席令第48号,自2001年3月15日起实施)第三条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国家主席令第40号,自2000年10月30日起实施)第五条及《实施条例》;《河北省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冀政[2011]35号)第二条第6项 |
望都县 商务局 |
本单位 |
34 |
《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九条 |
望都县 安监局 |
本单位 |
35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五条 |
望都县 安监局 |
本单位 |
36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有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2000年12月1日施行,2004年8月28日修正 |
望都县 农业局 |
河北省 农业厅 |
37 |
产地植物检疫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修订发布施行 |
望都县 农业局 |
本单位 |
38 |
调运植物和 植物产品检疫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 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修订发布施行 |
望都县 农业局 |
本单位 |
39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 合格证书核发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2009年11月1日施行 |
望都县 农业局 |
本单位 |
40 |
医师执业注册 |
《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三章第六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41 |
医师变更注册 |
《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七条、《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四章第十七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42 |
医师重新注册 |
《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43 |
医师注销注册 |
《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44 |
乡村医师变更执业许可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45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46 |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九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四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47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六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48 |
医疗机构变更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三十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49 |
医疗机构歇业、注销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三十四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50 |
设立卫生类团体审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51 |
护士延续注册 |
《护士条例》第二章第十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52 |
护士变更注册 |
《护士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53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执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54 |
开办医疗行保健按摩、中医美容等服务项目的审批 |
《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望都县 卫生局 |
55 |
乡村医生执业许可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河北省 卫生厅 |
56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57 |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4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58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一章第四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59 |
医疗机构校验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四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60 |
再生育审批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61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8号)第二十一条 |
望都县 卫计局 |
本单位 |
62 |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5、34、35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11条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5条 |
望都县 科技局 |
本单位 |
63 |
建设工程影响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建设工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5、24条;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32、33条 |
望都县 科技局 |
本单位 |
6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一节、国务院55号令、国土资源部11号令等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65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
《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54条、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66 |
宅基地审批 |
《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62条、《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四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67 |
乡镇企业占地审批 |
《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61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68 |
临时占地 |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69 |
土地征收 |
《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河北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四十二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国务院、 省政府 |
70 |
农用地转用 |
《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国务院、 省政府 |
71 |
使用耕地取土批准 |
《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72 |
开发农用地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第256号)第四章十七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省、市 国土(厅)局 |
73 |
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的批准 |
《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五十六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7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75 |
国有土地使用权 转让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2、国务院[2001]15号文件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76 |
永久性测量标志 拆迁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声绘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77 |
复制转让测绘成果的审查 |
《河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78 |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的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章第十二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本单位 |
79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八条;《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 |
望都县 国土局 |
河北省 国土厅 |
80 |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86项 |
望都县 人社局 |
保定市 人社局 |
81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
望都县 人社局 |
保定市 人社局 |
82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简单和广告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
望都县 人社局 |
本单位 |
83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
望都县 人社局 |
本单位 |
84 |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88项 |
望都县 人社局 |
保定市 人社局 |
85 |
粮食局收购许可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
望都县 粮食局 |
本单位 |
86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乡村级道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87 |
县乡道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 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88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通货物运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89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县域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九条、第二章第十条、第二章第二十三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90 |
道路旅客运输 线路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91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第四十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92 |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的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第四十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93 |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第39条、第40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94 |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项目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四百一十二号)第一百一十二项 |
望都县 交通局 |
本单位 |
95 |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96 |
特殊占用、挖掘、使用公路、公路用地行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97 |
铁轮车、履带车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98 |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路口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99 |
对确需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车辆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五十条、第八章第七十六条;《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100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56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101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五十四条、 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望都县交通局 |
本单位 |
102 |
防空地下室建设 及竣工验收许可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
望都县人防办 |
本单位 |
103 |
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设施批准及人防工程拆除、改造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望都县人防办 |
本单位 |
104 |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7年3月30日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修订,2007年3月30日公布实施)第二十一条 |
望都县 人防办 |
本单位 |
105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23条 |
望都县 气象局 |
本单位 |
106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章21条、中国气象局7号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9条 |
望都县 气象局 |
保定市 气象局 |
107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第33条 |
望都县 气象局 |
本单位 |
108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23条 |
望都县 气象局 |
本单位 |
109 |
兽药经营许可 |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 |
望都县 畜牧局 |
本单位 |
110 |
动物诊疗许可 |
《动物防疫法》第六章第51条 |
望都县 畜牧局 |
本单位 |
111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畜牧法》第三章第22条、《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5条至第22条、《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至第35条 |
望都县 畜牧局 |
保定市畜牧局 |
112 |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
《动物防疫法》第五章第41条至第49条 |
望都县 畜牧局 |
本单位 |
113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望都县 畜牧局 |
本单位 |
114 |
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章第十六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发布)第三章第十七条 |
望都县 档案局 |
本单位 |
115 |
医疗用毒性药品科研教学使用批准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 |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单位 |
116 |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单位的批准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五条 |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单位 |
117 |
内资企业登记 (含分支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七、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件实施细则》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三章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 |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单位 |
118 |
个体工商户登记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四条 |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单位 |
119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章第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 |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单位 |
120 |
企业集团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一章第四条;《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八、十五条 |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单位 |
121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冠县级行政区划)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四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四、五、二十二条 |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单位 |
122 |
食品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 |
望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单位 |
123 |
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烟草专卖法》第四章第十六条 |
望都县 烟草局 |
保定市 烟草局 |
124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九条 |
望都县 民宗局 |
本单位 |
125 |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含较大规模修缮)或新建建筑物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 《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 |
望都县 民宗局 |
本单位 |
126 |
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办审核 |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1993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第十八条《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八条 |
望都县 民宗局 |
本单位 |
127 |
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 和清真标志的审核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 |
望都县 民宗局 |
本单位 |
128 |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 |
望都县 民宗局 |
本单位 |
129 |
建筑工程施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0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4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1 |
城市排水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103号;《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五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2 |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 |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3 |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九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4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36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5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37、38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40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7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41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8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45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55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39 |
城市、镇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定 |
《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40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22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40 |
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 |
《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44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58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41 |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 企业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望都县 住建局 |
本单位 |
14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
望都县 环保局 |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
143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重新审核(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的重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
望都县 环保局 |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
144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 |
望都县 环保局 |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
145 |
污染防治设施 拆除或闲置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章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 |
望都县 环保局 |
本单位 |
146 |
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
望都县 环保局 |
本单位 |
147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原省、地市税务机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 |
望都县 国税局 |
本单位 |
148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国务院 2007年11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
望都县 国税局 |
本单位 |
149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国务院 2012年11月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
望都县 国税局 |
本单位 |
150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版第2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国务院 2012年11月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 |
望都县 国税局 |
本单位 |
151 |
食盐零售许可证 |
《河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监督条例》第5章第23条 |
望都县 供销社 |
本单位 |
152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
望都县编办 |
本单位 |
153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望都县编办 |
本单位 |
154 |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一条 |
望都县编办 |
本单位 |
155 |
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八章第五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
望都县 教育局 |
本单位 |
156 |
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八章第五十四条 |
望都县 教育局 |
本单位 |
157 |
设立从事出版物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审批 |
《出版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七条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58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59 |
设立、变更、终止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批准 |
《电影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0 |
设立营业性演出 团体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1 |
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2 |
设立娱乐场所 经营单位许可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3 |
娱乐场所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核准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4 |
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5 |
举办县级健身气功活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6项;《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第9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6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41项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7 |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43项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8 |
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审批 |
《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望都县文广新局 |
本单位 |
169 |
林木采伐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章第32条 |
望都县 林业局 |
本单位 |
170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章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章第26条 |
望都县 林业局 |
本单位 |
171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占用征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3条 |
望都县 林业局 |
本单位 |
172 |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37条 |
望都县 林业局 |
本单位 |
173 |
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章第18条 |
望都县 林业局 |
本单位 |
174 |
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 |
望都县 林业局 |
本单位 |
175 |
木材运输证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五章第38条 |
望都县 林业局 |
本单位 |
176 |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更审批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14条 |
望都县林业局 |
本单位 |
177 |
森林植物调运检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7条,第10条 |
望都县林业局 |
本单位 |
17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二章十七条、第三章二十七条、第四章三十三条 |
望都县 水利局 |
本单位 |
179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施验收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章第十九条 |
望都县 水利局 |
本单位 |
180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初审)、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查及取水许可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条、第五章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望都县 水利局 |
本单位 |
181 |
河道采砂审批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弃置砂石、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批准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号)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
望都县 水利局 |
本单位 |
182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
望都县 水利局 |
本单位 |
183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0项 |
望都县 水利局 |
本单位 |
184 |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望都县财政局 |
本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