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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的说明

信息来源:唐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7-10-26 发布者:唐县编办

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的说

 

1、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公布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

通知》(唐政办〔2017〕117号)要求,在乡镇政府公开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的基础上县审改办(编办)进行了汇总,形成了乡镇“两个清单”的汇总清单,现予以公布。

 2、乡镇权力清单包括68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监督9项、其他行政权力28项。乡镇责任清单包括乡镇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内容。

3、向社会公布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是对乡镇现有行政权力、履行职责予以固化,乡镇政府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变化等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完善,确保“两个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4、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乡镇 “两个清单”建设工作,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县审改办(编办)。

电子邮箱: txbbsgb@163.com

联系电话:0312— 6421736

人:田连永

邮寄地址: 唐尧路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520房间

附:1. 乡镇权力清单汇总表

2.乡镇责任清单汇总表

 

2017年10月27日

乡镇权力清单汇总表.xls乡镇责任清单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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