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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信息来源:唐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8-01-26 发布者:唐县编办

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唐发[20018号、唐机编[20027号文件精神,按照转变职能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管理全县机构编制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决定。结合实际,研究草拟本县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落实。

(二)根据上级的要求,拟定本县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审核县直机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四)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的变化,适时对县直机关各部门及县直属科级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提出调整意见,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五)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全县行政机关、科级事业单位编制的个别调整,在不突破内部机构限额和股级领导职数

的前提下,审核内设机构的变动。

(六)负责全县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撤销、改变性质和名称确定及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和调整工作。

(七)负责全县各类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县行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办理全县行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数额的审批工作。审核全县行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调进人员、统配人员的编制,办理《増人増资卡》手续,同财政局一起负责编制、经费双向控制制度的落实。

(十)负责准备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草拟委员会有关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委员会会议的各项决定并将实施情况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会报告。

(十ー)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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