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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编委办主动作为规范完善“两个清单”,对“两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信息来源:唐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6-08-10 发布者:唐县编办

唐县编委办主动作为规范完善“两个清单”,对两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201684,县政府办正式印发了《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调整后的“两个清单”的通知》(唐政办[2016]111号),标志着我县两个清单的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

此次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共涉及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28个,调整后我县建立行政权力的单位共36个,包括部门行政权力10类共计1930项,其中行政许可191项,行政处罚1232项,行政强制67项,行政征收41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51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监督162项,其他类139项。

此次责任清单调整共涉及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25个,调整后我县建立责任清单的单位共31个,共梳理确认部门主要职责285项,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工作事项1264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224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243项,公共服务事项192项。

针对一些单位在“两个清单”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够积极不够主动的问题,县编委办变坐等受理为主动作为,以县审改办名义及时下发了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部门职责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部门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事项的增减变化情况按要求对“两个清单”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经编办审核并与部门达成一致后送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按照规定程序,报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保证了“两个清单”的全面、真实、合法、有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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