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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0-05-14 信息来源:唐山编办



各位班子成员,各处(中心):

按照市委编办《关于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台账要求,经研究,拟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以深入开展《条例》专题学习月活动为抓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精准掌握机构编制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要求,熟悉机构编制业务,培养树立“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自觉养成“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态度,增强积极工作、主动工作、自主工作、创造性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坚定早日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实现唐山高质量突破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活动时间:2020年5月15日-6月14日

三、活动形式:各处(中心)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天学习不少于30分钟,每周组织一次学习交流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研习《条例》的重要意义。全体党员干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把《条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机构编制各项工作。

二要牢牢把握《条例》的政治内涵。《条例》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条例》明确,必须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自觉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要严格规范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起点,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基本程序,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依法依规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高质量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奋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