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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乡镇和街道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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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和街道职能体系框架>的通知》(编办20205号)中共衡水市桃城区委办公室、衡水市桃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桃城区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的通知》([2020]-16)《关于印发<衡水市桃城区何家庄乡等八个乡镇和街道职能配置、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衡桃办字[2020]4号),经各乡镇、街道梳理,区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编制了我乡镇街道责任清单,其中乡镇94项,街道70项,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和街道责任清单,规范运行。要加强对责任清单的管理,及时对《乡镇和街道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区委编办提出调整申请,以确保清单内容准确、有效。

  

附件:1.桃城区乡镇政府责任清单.xls

    2.桃城区办事处责任清单.xls

 

中共衡水市桃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来源:桃城编办
责任编辑:衡水桃城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