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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三举措衔接好市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

信息来源:曹妃甸区编办 发布时间:2017-08-14 发布者:曹妃甸区编办

唐山市曹妃甸区三举措衔接好市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全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一批向县(市)区下放设区市行政权力事项和取消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唐政办发2017〕4号)要求,曹妃甸区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做好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工作。

一是加强协调,确保无缝衔接。该区编办就下放和取消行政权力事项发挥协调作用,纵向与市编办积极沟通,横向主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保下放和取消事项“无缝”衔接。

二是严把审核关,及时动态调整。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各相关权力事项逐一核对,严格把关,共衔接落实上级取消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衔接上级下放17项行政权力事项,并对两个清单进行了调整以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衔接落实市政府2017年第一批向县(市、区)下放设区市行政权力事项和取消调整市政府部门权力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是监管到位,确保接住用好。为确保衔接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落实到位,《通知》中明确要求相关部门要就下放事项的下放方式、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市级对口部门主动对接,防止出现权力运行脱节、缺位;要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权力运行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切实提高权力运行效能;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确定完成衔接下放、取消工作时限。同时,还将对取消下放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衔接取消下放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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