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
发布时间: 2018-02-12 点击次数:?
承双政办字〔2018〕 16 号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
为做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1号)衔接落实工作,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省政府文件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梳理,此次我区共衔接取消2项,承接省下放5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取消下放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认真履职。
二、已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相审批。同时,按照制定的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缺位。
三、承接省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承接方案,积极与省级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并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区直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起10日内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在部门网站、窗口进行公开。
附件:1.衔接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2.衔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5项)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0日
附件1
双桥区衔接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序号 |
项目 名称 |
设定依据 |
取消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及措施 |
备注 |
1 |
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八十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第四条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5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八条 |
由区教育局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监管措施: 1.落实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收费前公示; 2.对学校自行定价的收费项目,学校制定、调整收费标准时,实行新标准执行前向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的制度,年末学校对收费执行情况实行事后年度报告制度; 3.通过随机抽查,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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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58号,1996年7月5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公布,1999年6月7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十六条第二款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 |
由区档案局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监管措施: 1.探索建立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非国有档案申报登记制度,了解和掌握非国有档案的基本情况,引导档案所有者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者出卖,确保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和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对国家和社会都有重大意义的非国有档案齐全完整。 2.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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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双桥区衔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5项)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项目名称 |
下放后我区 承接部门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省农业厅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农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八条、第四十一条 |
省下放市级实施。我市原已自主下放县(市、区),此次仍明确由县(市、区)实施。 |
2 |
省农业厅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农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 |
省下放市级实施。我市原已自主下放县(市、区),此次仍明确由县(市、区)实施。 |
3 |
省农业厅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农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
省下放市级实施。我市原已自主下放县(市、区),此次仍明确由县(市、区)实施。 |
4 |
省农业厅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农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主席令第26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 |
省下放市级实施。我市原已自主下放县(市、区),此次仍明确由县(市、区)实施。 |
5 |
省农业厅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农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一条 |
省下放市级实施。我市原已自主下放县(市、区),此次仍明确由县(市、区)实施。 |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