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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函

信息来源:山海关区编办 发布时间:2016-04-05 发布者:秦皇岛山海关区编办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秦皇岛市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字201631)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其中12项行政权力事项由市级承接后进一步下放我区实施。为切实做好本次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此次衔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确保衔接落实到位。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此次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主动做好工作对接,严格规范管理措施,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三、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请于4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部门承接情况反馈到区编办。

 

   联系人:杨利辉             联系电话:5131309

 

 

           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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