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机构改革的示范引领下,我区机构改革乘势而上、紧跟赶趟,不断跑出机构改革的“加速度”。为确保科学合理制定全区党政部门“三定”规定,区委编办“严把三关”完成党政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一是严把基础关。严格按照2002年党政机构改革、2010年和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印发的本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责,特别是本轮机构改革中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职责调整为基础,确保党政部门“三定”规定拟订有章可循。
二是严把增减关。严格按照近年来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赋予的新职责为增项,以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或交给社会组织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划出的职责为减项,做好权力事项“增减”工作,确保职责职权不落项。
三是严把参照关。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委、省直、市直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作为重要参照,不求部门一一对应,力求职责上下对口,通过参照上级“三定”规定,确保部门厘清职能交叉,理顺工作职责。
截至目前,我区已全部制定完成党政部门的“三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