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我区迅速成立了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将地名办职能划转至区社会事务办公室,成立了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既符合机构编制规定,又符合服务工作大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我区各镇街在所属事业单位加挂牌子的方式分别成立了镇街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区编办及时沟通市编办并梳理职责职能,经研究,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承担退役士兵服务保障、政策调研、政策宣传、数据信息管理维护、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带扶解困和化解矛盾等职责,同时,明确了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退役士兵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