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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多举措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 2020-10-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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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今年涉县县委编办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监督检查执行力度。

    一、加强政策宣传。为扩大监督检查宣传的覆盖面,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网络平台发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相关文件,开通12310举报电话及网上举报大厅,并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送县委、政府领导,印发至各部门,同时召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今年县委编办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多次开展督导检查。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3大方面8个问题进行全面自查,确保问题自查“全覆盖”。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过组织事业单位自查、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到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17项,增强了各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完成后,对全县17个乡镇和街道进行机构改革情况验收,对乡镇和街道的“三定”规定执行、内设机构设置、编制人员配置等情况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问效,确保机构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三、建立审批联动。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坚持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党委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相结合,实现信息共建、共用、共享。通过全面自查、重点排查、实地检查,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问题整改台账按照一事一账的要求,权责一致的原则,谁审批(谁决定)、谁负责,定期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跟踪督办,有效保证立行立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完善机构编制动态监管机制。健全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联动机制,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不予受理其机构编制申请,以审批联动倒逼问题整改,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来源:涉县编办
责任编辑: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