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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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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编办〔2016〕1号

 

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省编委办《关于全省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冀机编办[2015]253号)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启用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

2016年1月1日起,新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实行源头赋码,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新版证书上标注有18位码段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追溯查询功能。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登记局”)将集中时间,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统一换发新版证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各级事业单位法人应按规定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除涉密的以外全部公示,事业单位法人的举办单位要按保密相关要求,做好保密审核把关工作。

(一)年度报告公示内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罚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年度报告所需提交材料。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需提交的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包括:《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具体填写说明详见公共邮箱);事业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举办单位财务章和本单位财务章);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年度报告程序办法。年度报告公示程序分以下四步:一是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部署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二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专用光盘》从网上提交《事业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没有专用光盘的单位请及时与县登记局联系,获取本单位的二维码图片,采取“图片登录”的方式进行年度报告;三是事业单位通过专用光盘从网上查阅县登记局办理情况的信息,接到县登记局网上登记材料审核通过的通知后,按要求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将其报主管部门进行合法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由主管部门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后,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县登记局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县登记局对事业单位网上提交的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复核(报送纸质材料时,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经县登记局复核合格后,更换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在县登记局网站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县登记局予以退回并要求其修改,事业单位按要求修改后重新予以办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

县登记局要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事业单位法人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县登记局要把事业单位法人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行为,记载于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异常名录),通过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将登记管理信用信息提供给财政、发改、税务、人社、质监、人民银行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运用,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共同监管。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是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各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适应年度报告网上公示的新要求,认真填报年度报告,全面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事业单位法人在公示年度报告前,应先报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举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履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手续,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的确认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保密审查等把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年度报告期间,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已发生变化的,应先进行变更,然后再进行年度报告。凡未办理设立登记手续的事业单位,必须尽快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否则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二)事业单位法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逾期不报的,将形成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自动废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但未经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权力自动消失,但责任和义务存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经公告废止的事业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或重新申领证书手续。

(三)各举办单位必须先向县编委办报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印章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详见涉编办[2015]23号文件),上缴相关印章,并完成2016年中文域名续费工作(具体缴费单位名单见邮箱附件)否则,其下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一律不予受理。

(四)为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有序推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涉县事业单位法人2015年年度报告时间安排表》中的时间要求安排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县登记局沟通。

(五)《涉县事业单位法人2015年年度报告时间安排表》、登录办法和程序、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域名缴费单位名单以及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须知等附件请登陆县登记局公共邮箱或网站自行下载(公共邮箱:sxbb3893081@126.com,密码:3893081;县登记局网站:www.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cn)。

 

 

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印

来源:涉县编办
责任编辑: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