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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3-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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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并管理全县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三)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四)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群团机关的派出机构和乡镇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省垂直管理部门或双重管理部门需要承办的机构编制有关事宜。

(五)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组织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落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组织拟订全县各类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办法。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或直属事业机构,以及县直部门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审核县委、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联系的各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县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县级以上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开发区(园区)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八)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负责对全县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编制使用核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九)负责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编制与经费双向控制管理办法,规范人员经费增长程序,管理、审核、备案人员增长经费;负责全县清理吃“空饷”工作。

(十二)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落实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等事项;负责审核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提出取消、下放、保留的意见,制定有关监管的措施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登记备案、取消调整、目录编制和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办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9.39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6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1.4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较2017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比2017年有所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7.99万元,其中人员工资135.42万元,公用经费12.57万元。公用经费中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交通补贴7.68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

    五、绩效预算信息

年度发展规划目标: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在省、市指导下,按照省《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做好中文域名注册、网站挂标、“云上编制”建设等工作;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使用核准,及时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案; 巩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成果;加强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做好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衔接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我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局改革,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1727号)精神;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完成监察委员会体制改革工作。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说明:反映各项行政体制改革年度计划的落实程度,反映机构编制实名制及人员编制使用核准工作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的情况,反映年度违法违纪案结案情况,反映事业单位注销、变更、设立的情况,反映衔接落实情况,保留审批事项合法合理情况,反映做好机构编制网站的日常维护、保养、升级、改造管理等情况。

实现本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1、要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能力水平。2018年,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从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2、要切实转变作风,凝聚干事合力。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资源绿色配置,保障全县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3、围绕全县大局,明确工作重点。一是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围绕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大局,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用编单位的协调沟通机制,从体制方面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实施简政放权。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25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8.00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探索解决职能交叉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构建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探索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行政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5.00

拟定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全县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各乡镇、功能园区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党群政法部门体制改革,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功能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产出指标

年度内已完成的行政审批目标数量占计划数量的比例

100%

95%

90%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3.00

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做好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台账管理。

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产出指标

事业单位改革目标完成量占年度计划完成量的比例

100%

95%

90%

机构编制管理

3.00

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机构编制监管

1.00

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及人员编制使用情况核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使用核准,及时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案件。

产出指标

年度内已办结的案件数占全年接到案件数的比例

90%

80%

70%

产出指标

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的使用量占全县机构编制总量的比例

90%

80%

70%

  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

 

完成全县每年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

加强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确保完成全县每年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

产出指标

年度内已完成的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数量占全县总量的比例

100%

95%

90%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2.00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产出指标

年度内已完成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数量占全县总量的比例

90%

80%

70%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工作

 

研究制定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主体单位目录。及时完成每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工作。

研究制定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主体单位目录。及时完成每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工作。

产出指标

已完成的政府购买服务数量占计划量的比例

90%

80%

70%

  行政审批改革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全面清理县内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市场和社会放权。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改革试点加强对审改工作指导和培训。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产出指标

年度内已完成的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量占计划量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根据中央制定计划,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占计划量的比例

90%

80%

70%

编办事务管理

10.4

做好机关人员管理及保障工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效保障。

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综合事务管理

10.4

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全县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行政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和网站运行。

产出指标

综合事务工作完成情况

100%

95%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安排。

    七、国有资产信息

    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8.14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49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截止时间:20171231

项 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48.14

1、房屋(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1

15

3、其他设备

——

 

4、其他固定资产

——

33.14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来源:任县编办
责任编辑:任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