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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信息来源:容城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5-05-12 发布者:容城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容城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字[2009]68号)和中共容城县委、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容发[2010]5号),设置容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容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对内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容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容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县委序列。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县直、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承担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承担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派出机构、县直或以县为主管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乡机构编制分类和乡镇、县直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县直承担行政职责事业单位的股级以上机构设置。

(五)承担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总额。

(六)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或审批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并协调乡镇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容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股、机构编制监督管理股。

(一)综合股

    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负责县编委办公会议、编办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宣传、信息交流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保密、档案、财务和接待工作。

(二)机构编制监督管理股

承担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办法和措施;审核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与变更、职能配置与调整、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指导全县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对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管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三、人员编制

容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正、副主任职数2名;容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名(副科级);股级干部职数2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容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容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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