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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52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至各乡镇

信息来源:容城县编办 发布时间:2020-08-26 发布者:容城县委编办

我县按照省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冀编办发[2020]6号)及《容城县深化乡镇改革方案》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下放乡镇工作要求,我县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是召开下放集中签约仪式69日举行容城县行政处罚事项委托签约仪式,县委副书记任桓,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小伟,县委常委、副县长韩书君出席,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长分别代表下放部门和承接乡镇签字。

二是明确下放事项。依据《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此次下放共涉及处罚事项52项,分为三部分:一是乡镇和街道现有的行政处罚事项3项,所属领域均属于城乡建设;二是县级相关部门可向乡镇和街道赋权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41项,主要涉及领域有城乡建设、市场监督、文化市场、自然资源、安全生产、民宗事务、生态环境、公安;三是县级部门可委托乡镇和街道的行政处罚事项8项,只涉及民宗事务。

三是明确责任制度。按照“谁赋权谁培训”的责任制度,要求所涉及部门在下放执法事项的同时,及时发放对口业务的相关执法文件及制式文书,并做好专业培训准备工作。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交接完成后,在乡镇执法证件发放到位前的过渡期,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理,涉及部门与乡镇做好衔接联动,做好执法指导监督工作,避免出现执法空档,帮助乡镇执法队伍尽快走上正轨,规范执法。

四是明确下放方式。依据《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中明确下放乡镇的44项,赋权部门同各乡镇签订赋权书;明确部门可以委托乡镇的行政处罚事项8项,委托部门同各乡镇签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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