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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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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县直各部门:

    按照《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24号)要求,现就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镇(乡)人民政府要对县政府部门委托镇(乡、场)政府进行管理的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明,原则上要优化整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并做出明确规定;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

二、县政府部门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明,原则上要优化整合;对于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证明,原则上要下放到基层(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管理;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并做出明确规定;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

三、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按要求填写《取消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统计表》,经部门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于915日前报县审改办(县编办),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电子版发至qxsgb4021394@163.com。附件在qxsgbggyx@163.com下载,密码:4021394

联系人:魏烨;联系电话:4021394

附件:《取消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统计表》

 

 

2016831

 取消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统计表.xls

来源:青县编办
责任编辑:青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