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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编办“三项举措”推进事业单位职责清理规范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9-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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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政事不分,偏离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目标、将行政职责转移到事业单位、机关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交叉重叠、事业单位名称不规范等问题,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青县编办在全县事业单位中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厘清事业单位职责,合理配置事业机构编制资源。
一、厘清职责、优化配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事业单位名称和职责范围,进一步厘清事业单位职责边界,明确和强化相应职责,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相互之间的职责交叉、关系不顺,以及事业单位自身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偏离公益目的目标等问题。对承担的职责任务发生较大变化或长期没有明确工作职责的事业单位,重新确定职责。
二、分类推进、创新管理。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将一般性检验检测、培训疗养、技术开发类科研的机构所承担的可由市场配置资源、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职能,与事业单位职能剥离或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与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的,在理顺职能的基础上,将机构和职责分开,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责。
三、规范命名、控制挂牌。执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对事业单位名称进行规范,使事业单位名称能准确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并与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名称相区别。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加挂牌子,一个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能加挂超过两块牌子,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加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来源:青县编办
责任编辑:青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