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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编办圆满完成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8-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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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编办圆满完成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

一、认真调研论证。扎实做好涉改单位的实地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和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加强与兄弟县市区的沟通交流,充分征求县领导及市编委办的建议,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力求方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体现工作实际。

 二、统筹缜密安排起草制定了《青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县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机构及人员编制调整相关问题的通知》、《县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县政府机构改革涉改九部门职责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通知》等一系列专件,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要求、步骤,提出了职责划转、机构人员编制调整、经费设备划转等各方面工作的具体意见,并加强督导、协调,保证了改革各方面任务的落实。

    三、严格履行程序。我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编办起草、县编委会研究审核、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改革涉及的职能划转、领导职数核定、行政编制核定、机构人员编制调整等事宜由编委会审核,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涉改部门“三定规定”由部门起草、编办审核、法制办把关,经县编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确保了政府部门按机构限额设置,确保了部门领导职数不突破上轮机构改革市下达限额,确保了行政编制核定不突破上级下达编制总量,确保了职能划转到位和机构设置调整到位。

四、扎实稳妥推进。一是着力推进“大股室”制。严格控制部门新增内设机构,对各部门自身服务股室在职能上进行有机整合,保证部门内设股室人员编制不低于3名。二是严格控制编制总量,盘活编制存量。按照编制总量不增、有保有压的原则,在整合内部资源,挖掘自身潜力上多想办法,对职能加强的环保、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适当增加行政事业编制;对职责弱化的部门,相应调减人员编制,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审核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规范领导职数配置。各部门设领导正职1名、副职2-3名,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严格按标准核定,实现了领导职数只减不增的改革要求。

通过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取得新进展,切实推进了简政放权和法治政府的建设;深化机构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了机构精简和职能整合;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取得新成绩,控制编制总量,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数和领导职数。青县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实现了“机构职责整合到位、领导班子配备到位、编制调整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改革目标,得到了市机构改革督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来源:青县编办
责任编辑:青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