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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事业单位信用提醒函

时间:Oct 26, 2023 10:01:01 AM 作者:清河县编办

1、2023年1019,我们在实地核查中发现清河县南李庄灌区管理服务站存在现任主要行政负责人与法人证书登记不符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请你单位10个工作日内及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的相关手续。

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书面警告并通报举办单位”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由此给事业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造成不利影响的责任自负。

 

2、2023年1025,我们在实地核查中发现清河县电影发行放映服务中心存在现任主要行政负责人与法人证书登记不符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请你单位10个工作日内及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的相关手续。

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书面警告并通报举办单位”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由此给事业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造成不利影响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