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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委编办业务及事业登记局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Nov 25, 2019 4:12:47 PM 作者:清河县编办

县委编办业务及事业登记局业务费项目绩效

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编委办业务: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编办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稳步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事业登记局业务: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管理工作; 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

编委办业务总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国务院、省、州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事业登记局业务总目标: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开远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编委办业务年度目标: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事业登记局业务年度目标:完成年度全县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管理工作。

三、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编委办业务: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机构。2018年,积极落实市编办《关于抓紧设立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县级设立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清河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镇级在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增挂“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牌子。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县委巡察组单设。贯彻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经县编委研究,印发了《清河县委巡察组机构编制方案》(清机编〔2018〕2号),不再实行县委巡察组与县纪委监督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成立4个专门的县委巡察组,专司巡察工作,并且明确了工作职责与监督对象。

做好乡镇(开发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邢办字〔2018〕31号)和邢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环保所建设的通知》(邢生态环保办〔201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在各镇及开发区设立环境保护所。

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深化全县旅游业改革。为培育、引导和扶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产业体系,经市编委批准,在清河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局加挂清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套牌子”。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我县王官庄镇、谢炉镇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镇,为从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解决乡镇有责无权和“看的见、管不着”的问题,我县持续推进试点工作,两镇均确定了办公场所,硬件设备已到位,探索建立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制度推进执法改革工作:一是建立定期会议机制,及时解决重点难点。二是建立三级网格员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镇将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和村级干部全部纳入了三级网格监管体系,构建“职责明晰、发现及时、处置迅速、监管有力”监管格局。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问题解决效率。

事业登记局业务:

顺利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完成205个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以及65个事业单位的登记变更工作,并对登记的事业单位统一换发新证以及对年度报告按要求进行了网上公示。二是做好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紧跟机构改革组建调整机构变化,对单位名称及法人更换的机关群团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严格落实《2018年邢台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抽查工作重点、方式、时间等有关事项。实地检查前对被抽查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强化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把握,有针对性的查看各事业单位法人信息,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按10%的比例随机选取了事业单位。抽查单位确定后,提前1天告知被抽查对象及其主管部门,并向被抽查对象下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按照“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将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使用情况等纳入检查范围,确保检查结果精准。 检查人员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记录》,并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确保抽查工作质量。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梳理汇总抽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要求其做好整改落实,在规定时间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抽查结果在“邢台市清河县机构编制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县编办按照《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设计评价指标,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自评小组,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自评小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97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附件

编委办业务:

1.关于设立清河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邢机编办字〔2018〕59号)

2.关于 印发中共清河县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清机编〔2018〕6号)

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邢办字〔2018〕31号)

4.关于成立清河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的批复(邢机编办字〔2016〕187号)

事业登记局业务:

1.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邢机编办〔2018〕2号)

2.关于印发《清河县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机编办〔2018〕6号)

 

 

                              201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