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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4-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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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河北省审改办河北省标委办关于印发<推进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审改办〔20165号)和市审改办关于印发《保定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审改办〔20173号)要求,推进全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率。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要求,在区政府各部门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以下简称《指引》),切实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不够等审批难问题,不断优化面向企业和群众审批项目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下大力推进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目标任务

本着“依法行政、简明实用、积极创新、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在全区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建立涵盖“所有审批事项、每项材料手续、各个环节流程、最终审查裁量”相互协调配套的行政许可实施、监督和评价体系。分阶段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受理场所、办事流程、审批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标准化运行。

20185月底前,全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全部达到《指引》标准要求。

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严格落实“四零”服务承诺要求,强化相关举措,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结“零超时”基础上,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三、推进步骤

(一)部署宣教

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进行部署,印发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和我区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方案,在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全面启动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

按照省、市部署,选派机构编制(审改)部门、质监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参加标准化基本知识、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等内容的培训,夯实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

严格落实《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满政〔2015136),各部门按时向区编委办(区审改办)、区政务服务中心报送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情况,区编委办(区审改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汇总,报区政府同意,并内部通报。

(二)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按照区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分解任务、划清责任,狠抓落实。

2.建立标准体系。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照《指引》要求,对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分析,依据法律法规,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阳光透明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提升审批效率,研究制定本许可事项流程、受理、审查、决定、服务标准,以及办理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规范,形成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标准规范制定要符合标准化要求,以通用基础标准和上层标准为指导,尽量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统一要求,避免标准之间、标准条款之间的相互矛盾、不协调以及标准覆盖上的重复、交叉和出现空白,同时做到文本内容简洁扼要,具体操作使用易行,既适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掌握使用,又便于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

3.推进标准落实。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以及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编制公开的行政许可办事和服务规范,推进行政许可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

⑴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和编码管理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⑵推进行政许可流程管理标准化。对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环节,区别单一审批流程和共同审批流程,分别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单制度,明确采取具体审查方式的依据和理由、细化权限边界以及每个审查环节的前后置条件和涉及税费征收的相关法规依据和标准,以及作出决定的方式及决定送达的方式。在此基础上,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

⑶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顶岗补位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文明服务制等一系列审批服务制度和规范,针对每个审批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含流程图)和审查细则,多渠道提供现场、非现场咨询服务和网上服务。

⑷推进行政审批受理场所建设和管理标准化。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本着方便群众、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面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要下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结合自身实际组建行政审批局。按照标准规范要求,配齐实施审批的受理办事、档案管理、查询公示等硬件设备;配置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掌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流程的工作人员,严禁安排不具备相关资格的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结合实际,开发应用办事软件平台,以平台规范审批流程和办事环节。

⑸推进行政审批监管标准化。将业务监督和行政监察有机融合,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明确监督检查主体,采取多种监督检查方式,重点检查超权限、超时限、逆程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权力寻租、恶意刁难、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评价机制。

4.持续优化改进。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结合自身审批工作实际,不断总结标准运行效果,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断完善,积极创新,调整标准体系结构和修订标准内容,确保标准体系的实用有效。必要时,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评估,推进标准体系的持续改进。

(三)示范试点引领。总结推广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带动全区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编委办(区审改办)、区质监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对全区各行政许可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积极、不主动完成工作任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嫌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按照行政监察、纪律检查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大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推动力度,做好统筹衔接,确保工作任务积极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区编委办(区审改办)、区质监局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顶层设计、宣贯培训和业务指导,推动解决行政许可标准化推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政府各部门要抓紧细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主要举措、进度安排等。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分步骤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宣传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标准化建设,建言献策;宣传标准化建设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政许可制度方面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编委办(区审改办)、区质监局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工作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及时通报情况。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DB13/T  2272-2015)、《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请从区编办邮箱下载。

邮箱地址:mcxbb@163.com  密码:7072736

 

 

 

 

 

 

 

 

 

 


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

 

来源:满城区编办
责任编辑:满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