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保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4】保市府办112号)精神,将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职责由县监察局调整到县编委办,相应调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委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