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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

信息来源:蠡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8-12-28 发布者:蠡县编办

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

 

                                                     蠡审改办〔2018〕9号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保政发〔2018〕20号)和《保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保审改办〔2018〕8号)文件要求,县审改办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动态调整的的政策要求,县级行政许可目录不再保留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取消或调整(县级不再审批)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确保衔接落实到位。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到位,并向社会公布。对取消的事项,要坚决停止审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确保有效监管;对于衔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积极与市对口部门沟通,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承接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取消未取消、应接收项目未接收以及滥用审批权等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要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蠡县衔接保定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共7项)

2. 蠡县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调整规范事项(共9项)

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xls
                           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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