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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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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运行,全面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根据《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邢机编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凡在我县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由上级登记机关委托我县代管的事业单位法人,均纳入检查对象范围。检查内容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和时间
这次监督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书面检查(6月20日-30日)。各事业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要对照检查内容,实事求是地逐项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并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书面审查事项清单》(见附件一、二),自查报告和审查清单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举办单位盖章后,由举办单位统一将所属事业单位的书面检查报告于6月30日前提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随机抽查(7月1日-9月30日)。抽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具体负责。
1、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随机抽取抽查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单位确定后,提前1天告知被抽查对象及其主管部门,并向被抽查对象下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检查人员确定后,对检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2、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现场填写实地检查记录,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无法签字、盖章的,要说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检查工作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和结果报县编委办领导审定后,抽查结果通过邢台市隆尧县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同时向“信用隆尧”推送共享,并计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下发法律文书,列入事业单位异常信息,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对涉及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按照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有关要求
此次监督检查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体现,对增强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举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迎查工作。各事业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抽查、检查工作准备。
    附件一:事业单位法人书面审查事项清单(一)
    附件二:事业单位法人书面审查事项清单(二)
    附件三: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隆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附件:事业单位审查、抽查事项清单.xls

来源:隆尧县编委办
责任编辑:隆尧县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