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临漳县机构编制网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2-31 点击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
报告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时间
在临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均要参加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时间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到2022年3月31日结束,逾期年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办理。
二、提交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事业单位年度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请加盖举办单位财务章和本单位财务章后上传);
(四)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事项的,须提交已年检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证书,如:医疗、演出、广告等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执业许可证;鉴定、检测、计量、质量检验、勘探设计等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五)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六)住所证明(未出现应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除外)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报告程序
(一)事业单位法人要总结2021年度执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情况。
(二)事业单位法人使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专用光盘》或二维码登录系统,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填写完成后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意见。
(三)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提交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应保证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的年度报告书内容(纸质版)与系统中填写的年度报告书内容一致。若不一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事业单位自行承担。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提交后,事业单位应通过系统认真查看提交状态,提交状态显示“已提交”为提交成功。
(五)提交成功后事业单位应通过系统查看回复信息,回复信息显示“申请材料不合格”的,按照回复信息要求补正或修改;回复信息显示“年度报告工作报送完成”的,年度报告工作完成。
(六)不宜对外公开年度报告书内容的事业单位,应将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面交登记管理机关。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书时,不要填写涉密内容,在“举办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经审查,不宜公开”的意见。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封面要求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一栏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他人代签、打印或加盖名章。
(二)资产损益情况:按照2021年度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填写。
(三)网上名称:填写事业单位网上域名,如无相关情况,填写“无”。
  (四)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五)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规定的执行情况:
1、2021年度有无办理变更登记,如有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变更时间,如无相关情况,填写“无”。
2、有无未按时限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申请相关登记事项情形,如实填写。
(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2021年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字数不少于500字。
(七)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填写“无”。
(八)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填写单位受奖惩和有关评估的具体情况,如无相关情况,填写“无”。
  (九)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如无相关情况,填写“无”。
  (十)事业单位委托意见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十一)“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意见及日期(意见格式为“符合保密相关规定,同意公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十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要求用office word打印,A4纸型正反面打印。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是根据《条例》及《实施细则》建立的法定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的活动情况和发展趋势,促进事业单位自我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属事业单位和具体办理工作人员,对年度报告工作做出安排,并对所属事业单位填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认真审核把关。
为保障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2021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我办将在“中共临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对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法人,县委编办将抄送财政、税务、人社、医保、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联动监督。
特此通知
    
地址:临漳县临漳镇永阳路政通服务中心10楼1010
联系电话:0310—4929259
 
中共临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6日

来源:临漳编办
责任编辑:临漳县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