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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12-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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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时间

 在临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均要参加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从201911日开始,到2019331日结束,逾期年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办理。

 二、提交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事业单位上年度的财务报表;

(四)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报告程序

(一)事业单位法人要按照《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规定的事项,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自我检查。

(二)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专用光盘》或使用二维码登录系统,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完成后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意见(意见格式为“符合保密相关规定,同意公示。”)、负责人签字、日期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三)事业单位从网上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将经过保密审查的年度报告书(纸质版)扫描或拍照上传,一并提交至临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应保证经过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的年度报告书内容(纸质版)与系统中提交的年度报告书内容一致,若不一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予以退回,事业单位改正后重新提交。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正常提交后,事业单位应通过系统认真查看提交状态,提交状态显示“已提交”为提交成功。

(五)不宜对外公开年度报告书内容的事业单位,应将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面交登记管理机关,不再扫描上传。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书时,在“举办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经审查,不宜公开”的意见。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封面要求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一栏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他人代签或打印。

(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规定的执行情况一栏填写:

12018年度有无办理变更登记,如有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如无变更事项,填写“无”。

2、有无未按时限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申请相关登记事项情形,如实填写。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填写2018年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字数不少于500

(四)“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选择“财政补助”;其余的选择“非财政补助”。“补充经费来源”按实际的“经费来源”填写,如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等。

(五)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填写单位受奖惩和有关评估的具体情况,没有的必须填写“无”。

(六)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没有接受的必须填写“无”。

(七)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八)“举办单位意见”一栏要求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意见、日期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要求用office word打印,A4纸型正反面打印。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是根据《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的法定程序报告制度。实施年度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的活动情况、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促进事业单位的自我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属事业单位和具体办理工作人员,对年度报告工作做出安排,并对所属事业单位填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认真审核把关。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2018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在“邯郸市临漳县机构编制网”网站上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特此通知。

 

                               20181229

 地址:临漳县临漳镇永阳路9号临漳县人民政府政通大楼1010室临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049292594929286

 

 

来源:临漳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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